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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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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07
第5版(文艺评论)
专栏:

  宣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
张奥列
安徽青年作家陈源斌的中篇小说《万家诉讼》,以冷静凝练的语言,叙述了一个行政诉讼的案例。它所揭示的中国社会法制观念的某种情状,着实令人深思。
应该看到,健全和加强法制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作品中,万家夫妇因不愿毁掉麦子而补种油菜,结果丈夫遭村长狠打致伤,妻子何碧秋上门论理,也受到欺侮。这类事情,也许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但作者却敏锐地抓住这一事件,从一个独特角度去剖析这种现象,阐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作品读来颇有意味。
从题材和立意上看,《万家诉讼》当属法制文学。近年来,法制文学已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形态而生存而发展,为作家所认识,受读者所欢迎。一向创作活跃的陈源斌,新近也尝试写了好些法制小说。《万家诉讼》生动描画了一位农村妇女的形象,深刻揭示了普通老百姓对社会法制的一种有待深化的认识。
与一般的法制文学有所不同,陈源斌不是热衷于演绎案情,利用案情的紧张曲折去刺激读者,而是以案情发生之后的处理过程去表现一种社会意识和法律力量,通过社会内涵和艺术韵味去吸引读者。这部作品,对于人物受侵害的情形,笔墨不多,而着重表现事情发生之后诉讼的周折。作者的用意不在于事情的了结,而在于打官司过程中人物的那种憋气、茫然、失落、坚韧、坦荡、内疚、慨叹等体验和心态。随着人物上上下下、来来去去的劳苦奔波,我们不仅认识了一种司法程序,而且看到了社会的人情世态,国家的法治水平。
陈源斌的小说,多以农村生活为背景。他善于以一种简明直白、质朴风趣的乡土语言来叙述故事,描画农民形象,作品散发着浓烈的乡土气息。《万家诉讼》便是以一位农家妇女为视角,通过她的“主观”叙述来展开情节。所谓“主观”叙述,即以人物的视点来观察生活,审视现实,身在其中地叙说事情的发生和经过。何碧秋是用农民的眼光来看待事物的。即使在城里,她也用农民的尺度去衡量一切。通过人物的内心世界,展示了农民的某种心理素质。
我以为,作品中有两笔处理得颇为巧妙。一是公安局长听了申诉之后,让何碧秋向法院起诉,自己上法庭充当被告人,而何碧秋在法庭上则连忙否认,声明告的不是局长而是村长。一是当告倒村长时,何碧秋吃了一惊:“我告他,不过想扳平个理,并没要送他去坐牢呀?”他们夫妇甚至有点内疚:“如果不跟村长拗,毁麦子补种油菜,就没这出戏。”正是这两处神来之笔,既有力揭示了司法人员秉公办案,以法治世,让百姓认识司法的力量;也写出了农民善良、率直、真实的传统美德。更重要的是,小说通过何碧秋这样一位普通农村妇女由不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到在公安机关的帮助下,走上法庭,捍卫自己的权利,描绘了社会主义法制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使法律成为人民利益和权利的有力保障。
作品中描写的纠纷,本是小事一桩,但却深刻揭示了这场官司的实质,对于我们了解社会生活中的某种现状,掌握法律知识,阐扬法制精神,加强法制观念,无疑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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