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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逐步实行干部聘用制 中组部人事部颁布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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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08
第1版(要闻)
专栏:

  我国企业逐步实行干部聘用制
中组部人事部颁布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本报北京11月7日讯 中组部和人事部近日颁布《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在全国实施。200多万聘用制干部的待遇、流动和退休、退职等问题将得到解决。
据了解,自1984年以来,随着我国企业领导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干部聘用制度在全国各地企业中广为推行。到1990年底,全国企业聘用制干部总数已达210万人,占全国企业干部总数的15%以上。为此,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制定了《暂行规定》并颁布实施。
《暂行规定》规定: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享受所在企业同岗位、同职务企业录用制干部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聘用制干部可以参加国家机关的招考,聘用制领导干部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享受国家机关干部待遇。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的工作调动,应在实行干部聘用制的单位之间进行。聘用制干部受聘10年(《暂行规定》颁布之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并在聘用岗位上退休、退职的,按《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今天人事部在京召开全国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人事部长赵东宛在会上说,逐步实行聘用制,是当前推进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各级人事部门必须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逐步推广。
  (何文芳 贾昭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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