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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互助 和睦相处 携手前进 广西形成民族团结经济繁荣新局面 加快改变贫困面貌 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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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10
第1版(要闻)
专栏:

  平等互助 和睦相处 携手前进
广西形成民族团结经济繁荣新局面
加快改变贫困面貌 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
本报南宁11月9日电 (记者郑盛丰、蒋耀强)报道:“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这是最近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作出的决定。这一举措,把广西壮、汉、苗、瑶等12个兄弟民族互相合作、携手发展经济形成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局面推向新阶段。
成立于1958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壮、汉、苗、瑶、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12个民族聚居之地。长期以来,广西各民族互相学习、互相帮助,逐步形成了和睦相处的民族大家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成为广西人的共识,自治区由上至下民族团结蔚成风气。1984年以来,广西受国家和自治区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就有491个,先进个人1269人。
亲密无间、水乳交融的民族关系,维护了社会的安定,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发展。广西为了促使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自治区采取了特别的优惠政策,帮助少数民族地区摆脱贫困;对经济不发达的49个“老、少、边、山、穷”县,自治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并在资金上实行倾斜,对特困地区还减免了农业税。近几年来,自治区先后抽调8000多名干部到民族地区帮助工作,与少数民族群众协力治穷。经过不懈努力,民族地区经济面貌有了改变,到1990年,自治区已有800万贫困农民跨越温饱线;1990年,自治区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工农业总产值、地方财政收入分别比10年前增长1.01倍、1.09倍、1.28倍和2.81倍;少数民族人口比较集中的49个贫困县、市、自治县,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5%和18%,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遵循平等互助的原则,行使民族自治权利,搞好民族区域自治,广西各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少数民族文化素质大为提高,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迅速成长,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中坚力量。目前,自治区有民族高等院校3所,少数民族学生占学生总数的34.9%,自治区88万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占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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