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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影视不能悖于法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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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10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法制影视不能悖于法律
现在的某些法制影视作品,常有悖于法律的情节,令人咋舌瞠目。
不顾侦破中的纪律和法律规定,在会议室外大庭广众之中高声谈论案情;边走边议侦破方案,好像全力投入、聚精会神;回到家里,内人参案议案,把公开审判变为公开侦查。这是一些法制影视作品的家常便饭。审讯中执法人员随便的样子,错误的提问方式和语言,诱供式的启发劝导,都在堂而皇之地出现。
悖于法律的影视片,其动机可能是提高艺术性,增强吸引力。然而,它的效果往往是搞乱法律,毁坏法律,适得其反。
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影视剧的作者们要学习法律,弄懂法律,会应用法律来创作文艺作品外,更重要的是克服一种错误认识,即认为影视是艺术创作,可以不拘法律现实,可以对法律也作艺术加工。
      (10月25日《北京日报》孙焕英文敏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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