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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改革开放必须坚决打击经济犯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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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11
第5版(理论)
专栏:

  实行改革开放必须坚决打击经济犯罪
石祝三 杨良表 刘毓海
邓小平同志提出“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已经10年了。实践证明,它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们实现今后的战略目标,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邓小平同志在80年代初就提出了“两手抓”的方针,但在10年来的实践中却出现过“一手硬、一手软”的失误
实行改革开放,必须警惕和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打击经济犯罪,严厉惩治腐败现象,这是小平同志丰富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时,小平同志就及时提醒全党:“我们要有计划、有选择地引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技术和其他对我们有益的东西,但是我们决不学习和引进资本主义制度,决不学习和引进各种丑恶颓废的东西。”(《邓小平文选》第154页)80年代初在视察广东经济特区时,他又明确提出:要两手抓,一手要抓改革开放,一手要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包括抓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两点论。
但是,对邓小平同志“两手抓”的思想,在实践中却有一个深化认识和曲折发展的过程。在这10年中,经济犯罪和同经济犯罪的斗争曾经出现过三次高峰,在斗争的每个重要阶段,都是在小平同志“两手抓”的思想指导下,得以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80年代初,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也开始起步,城乡经济空前活跃,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遍地兴起,对促进农村经济以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但也随之带来一些新问题。全国一下子冒出了133万多家乡镇企业,为了解决产、供、销的问题,一时推销员、采购员满天飞,请客送礼成风,犯罪分子乘机贪污受贿、投机诈骗,经济犯罪案件大量发生。对外开放的门窗一打开,苍蝇蚊子也难免飞了进来。境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走私贩私活动一度十分猖獗。一些党员干部经受不住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考验,在短短的一、二年时间里,就有相当多的人被腐蚀了。而在我们工作中,对改革开放条件下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缺乏应有的警惕,对经济犯罪的严重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严重经济犯罪一时打击不力。针对这种情况,1982年初,小平同志及时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全党把打击经济犯罪和刹住腐败风气,提到关系现代化建设成败和国家政权能否巩固的高度来认识,明确指出,刹住这股风一定要从严从重,雷厉风行,抓住不放。党中央和国务院也迅速作出一系列重要决定,在全国很快形成了一个全党动员,全民发动,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强大声势。到1982年底,全国共查处贪污贿赂案件2.9万多件,形成第一个打击高峰,有力地打击了经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保障良好经济秩序,优化经济环境,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1984年下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入城市,中央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改革过去那种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又大大前进了一步。但由于新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宏观调控能力薄弱,监督机制很不健全,一大批五花八门的“公司”乘机盲目发展,一些人就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以及价格上的双轨制,大搞权钱交易,大肆索贿受贿、贪污、投机倒把、偷税抗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把改革开放同打击经济犯罪对立起来的片面认识,提出什么搞活经济就要对经济犯罪“松绑”,资产阶级自由化人物也危言耸听地散布什么“改革家纷纷中箭落马”,攻击打击经济犯罪是“制造新的冤假错案”,使社会上的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又趋严重。1986年初,小平同志在政治局会议上再次强调“两手抓”的重要性,尖锐地指出:“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31页)于是,在全国又一次掀起打击经济犯罪的高潮。
经过1986年的集中打击,经济犯罪案件虽然有所下降,但客观上可被犯罪分子利用的漏洞还是很多,深层次的思想认识问题并没有解决,不少同志甚至包括当时中央的个别领导同志没有把小平同志“两手抓”的思想贯彻到底,造成实际工作中明显存在的“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这种领导工作上的失误及“一手硬,一手软”的倾向,再度造成经济犯罪活动重新抬头。正像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惩治腐败讲了好几年,为什么成效不大,原因可能在党内,在高层。尤其是在经济工作中一度出现过热现象,一些犯罪分子又乘机作案,“官倒”及其他严重经济犯罪现象又突出起来。少数党员、干部的贪污、贿赂,巧取豪夺,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动乱中,那些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之所以能够煽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和学生卷了进去,也与之有一定关系,这个教训是十分深刻的。1989年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根据小平同志要首先抓反腐败的指示,贯彻“两手抓”的方针态度非常坚决,克服了“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在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同群众联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同时狠下决心,坚持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形成了1989年8月以“两高”通告为标志的第三次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高潮,收到显著的效果,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不久前,上海市检察机关向社会问卷调查表明,88.2%的答卷认为,严惩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起到了促进作用;94.5%的答卷认为,只要各级党政组织和职能部门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切实加强防范措施,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活动是能够逐渐减少的。
回顾10年来走过的历程,不难看出,对“两手抓”的方针,什么时候贯彻坚决,什么时候社会风气就比较正,经济秩序就比较好。反之,经济犯罪活动就多,腐败现象就滋长。如果我们工作做得好,措施赶在前面,就有可能把这些消极因素缩小到最低限度;如果麻痹松劲,思想不统一,措施不得力,则还有可能出现新的反复。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认识。
“两手抓”是邓小平同志根据唯物辩证法的原理,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而提出的正确方针
“两手抓”是毛主席“两点论”的哲学观点在新形势下的运用和发展。“两点论”认为,任何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都存在两面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要促进事物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发扬其有利的因素,克服其不利的因素。实行改革开放也是如此。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改革开放不行。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开放是发展现代化经济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是强国富民之路。但搞改革开放,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改革过去封闭僵化的旧模式,建立新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有一个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从不健全到比较健全的探索和变化的过程。这些不完善、不健全的地方,容易被一些人钻空子,进行破坏经济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改革开放以后,资本主义腐朽思想、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必然乘隙而入,腐蚀人们的思想,使一些人蜕化堕落。因此,实行改革开放,必须加强包括打击经济犯罪在内的上层建筑领域的工作,否则,就很难保证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小平同志“两手抓”的思想,深刻反映了改革开放这一事物运动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和党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相一致的。惩治腐败,打击经济犯罪,实际上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
“两手抓”反映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领域阶级斗争的客观情况。在我国现阶段,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虽已不存在,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有可能产生新的剥削分子。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条件下,经济形式更加多样,商品市场不断扩大,剥削阶级思想影响也更容易乘虚而入,产生各种新剥削分子的可能性也更大了。一些人为了满足贪得无厌的欲望,会不择手段地进行各种犯罪活动,大量侵吞社会财富,严重危害社会主义事业,他们同广大人民的利益是根本对立的。而在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机,加紧实施“和平演变”战略的情况下,这场斗争更是十分尖锐的。他们企图通过经济交往等活动进行思想渗透,千方百计地以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价值观念和腐朽的生活方式,腐蚀我们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在我们党内和国家机关内培植腐败分子。事实表明,“物必自腐而后虫生”。贪污腐化、行贿受贿等党内腐败现象的滋生,必然为敌对势力推行“和平演变”打开缺口。敌对势力也正是想用这个办法,以从内部攻破堡垒的战略,达到最终搞垮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而严重经济犯罪和腐败现象就是新形势下特殊形态阶级斗争的具体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同经济犯罪和腐败现象的斗争不仅是经济领域里的斗争,也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政治斗争。因此,我们不能丧失警惕,不能放松和削弱无产阶级专政。小平同志“两手抓”的思想,是我们对经济领域犯罪活动实行专政和惩治腐败的有力武器,也是反渗透、反颠覆、反“和平演变”的一项重要措施。
以“两手抓”方针为思想武器,进一步完善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
10年来,打击经济犯罪已经取得很大成绩,但斗争并没有结束。从总体上来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产生经济犯罪的土壤和条件,从现实情况看,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的严重经济犯罪问题可能还没有触动,有些新的经济犯罪问题也在继续产生。上海去年查处的经济罪案中,“两高”通告后继续作案的就占40.6%。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同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斗争会更加错综复杂,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正如小平同志指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是一个长期的经常的斗争,“至少是伴随到实现四个现代化那一天。”(《邓小平文选》第358页)我们要深刻领会小平同志的思想,毫不松懈地把这场斗争长期坚持下去。
1、进一步统一对“两手抓”的思想认识。现在在一部分同志中存在一种糊涂观念,认为打击经济犯罪会影响经济发展和妨碍改革开放。这种观念从80年代初小平同志提出“两手抓”开始就存在,至今还没有完全解决,往往在经济工作比较顺利的时候,这方面的反映就小一些,而在出现经济滑坡,效益不好的时候,这方面的反映就大一些。今年春天,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党建理论讨论会上,又着重指出:“认为要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涌进,就不要改革开放,是不对的”。“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坚持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同时坚决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这是统一的。只有这样,才能把经济搞上去,大大提高生产力,充分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2、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两手抓”思想,进一步激发群众同经济犯罪分子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积极性。10年来,在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中,我们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是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帮助分不开的。上海一位退休工人在举报自己亲属受贿行为的信中说,他所以大义灭亲,是“实在感到此风不刹,有亡国之忧”。在新形势下,我们更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多做群众发动工作,宣传“两手抓”思想,表明党和政府倡廉肃贪、拒腐防变的决心,增强群众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心和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斗争的勇气。
3、健全法制,使打击经济犯罪的斗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打击经济犯罪是一项极其严肃的工作,要取得好的社会效果,除了态度坚决,政策严明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健全法制。从目前情况看,既有必要、也有可能制定一部专门的反贪污贿赂法规(最高检察院已在着手研究这个问题),同时要加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专门机构的建设,提高其自身素质和斗争本领,使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4、加强党对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领导。经济犯罪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法律问题,也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要把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上来,列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在研究改革开放时,同时研究和预测可能产生的消极因素。做到两手一起抓,两手同样强。实践证明,哪个地方的党委重视“两手抓”,哪个地方打击经济犯罪,反腐败斗争的阻力就小,党风和社会风气就比较好,经济发展也比较快。党委领导是打击经济犯罪斗争能够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政法部门也要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自觉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有效地发挥专政机关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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