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阅读
  • 0回复

暴力抗税 故意伤害税务人员 四名罪犯受到惩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30
第4版(要闻)
专栏:

  暴力抗税 故意伤害税务人员
四名罪犯受到惩处
据新华社沈阳12月29日电 (通讯员李信)锦州市中级法院昨天公开审理一起暴力抗税、故意伤害税务人员的案件,判处故意伤害、抢劫犯王文新、陆国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故意伤害、抗税犯赵文彬有期徒刑9年;窝藏王文新的金毅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10月7日下午,锦州市太和区税务局专管员姜克欣到汤河子嘉庆乐个体饭店催缴欠税,犯罪分子王文新、陆国辉在饭店老板赵文彬的怂恿唆使下,手持尖刀,将姜的胸、背、颈、面部等处刺伤十余处,左肺被刺穿,气管被刺破,并威逼姜交出1万元钱。随后,王文新还残忍地将姜克欣七岁的儿子姜鹏飞和邻居孙晓峰扎伤。王、陆二人作案后畏罪潜逃。
案发后,公、检、法机关昼夜奋战,保证了案件迅速审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