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阅读
  • 0回复

共创中日经贸关系新局面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15
第2版(经济)
专栏:

  共创中日经贸关系新局面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会长 郑鸿业
中日邦交正常化后,中日关系总的说来是好的,尤其是经贸关系取得了扎实的进展。据统计,19年来,两国贸易额增长了约20倍,双方的经济技术合作也在不断扩大。1989年6月以后,中日关系出现了一些波折。长期致力于中日友好的两国经贸界人士和组织,为使两国关系恢复正常进行了频繁接触,日本政府也为此进行了努力,中日两国高级官员已进行了多次互访。今年8月海部首相访华,标志着中日关系的全面恢复,中日经贸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今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形势好转和中日经贸关系的恢复,中日贸易有了较大增长。据中国海关统计,今年1—6月,中日贸易额达8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8%。中日两国贸易界人士普遍估计,今年中日贸易额会突破200亿美元,从而达到中日贸易历史的最高水平。
日本对华投资继续呈现较好的局面。今年上半年我国共批准日本来华投资项目238项,比去年同期增长71.2%,协议投资金额2.6亿美元,实际投入资金1.6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36%和60%。截止到今年6月底,我国共有日本投资项目1530个,协议总金额33.5亿美元,实际投入26亿美元。在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中,日本的投资额仅次于我国的港、澳、台地区和美国。在华投资的日本企业大都经营状况良好。在1990年中国10大外商投资出口创汇企业中,有4家是日商投资企业。
中日之间的资金合作也很顺利,无论是日元贷款、无偿援助,还是能源贷款、黑字还流贷款、民间银行贷款等方面的合作都很好,为改善我国的能源、交通等重点发展领域起了很好的作用。
中日两国的经贸关系是好的,并正在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在肯定这个基本估计的同时,也有必要谈到几个问题,希望中日双方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第一,在中日经贸关系中,技术贸易的状况还不能令人满意。自1987年起,中日技术贸易已连续4年大幅度下降。直至今年1—6月,仍呈下降的趋势。按照我国“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我国将调整进口商品结构,把有限的外汇集中用于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今后中国扩大从日本的技术进口将是很重要的方面。我希望日本经贸界为此多做工作,也希望日本政府放宽对华出口技术的某些不必要的限制,并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
第二,日本对华投资虽然呈不断增加的趋势,但也仅占日本对外投资额的1%。同时,日本目前在华投资的项目中,中小型企业居多。中国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是有目共睹的,投资环境也日益完善。我希望两国企业界进一步努力,使日本对华投资有一个更好的发展。
第三,今年以来,中国从日本进口的商品有了明显增加。今年是我国实施“八五”计划的第一年,一些大的建设项目将陆续投产,工农业生产将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因此进出口贸易会更加活跃。随着第三批日元贷款的顺利实施,日本对华出口贸易保险费率恢复正常,日本的对华出口预计会有所增长。欲保持住这种势头,我希望日本能继续扩大从中国进口商品。中国将继续努力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认真履行合同,更多开发适合日本市场需要的商品。同时也希望日本方面能积极考虑对中国输日商品降低关税、放宽配额、取消限制。
中国和日本同属东北亚地区。这一地区具有发展国际经济合作所需的各种生产要素,经济互补性很强。目前国际形势的发展也为东北亚地区的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这个地区的各国企业界正在谋求开展多边的经济合作,探讨共同发展的经济战略。中国东北三省是中国重工业基地,具有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但这个基地现在技术老化、设备陈旧,急需进行技术改造。日本是东北亚地区拥有雄厚资金和强大技术力量的工业发达国家。我希望日本能为东北亚经济圈的形成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说到技术贸易与合作,就会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1982年,我国颁布了《商标法》。在此之后的短短几年中,我国又先后颁布、实施了《商标法实施细则》、《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今年10月1日已开始实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此外,我国还正在起草《制止不正当竞争法》、《集成电路芯片布图设计条例》。这一系列法律和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
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既考虑中国国情,也遵循国际惯例,在专利、商标、版权领域广泛开展了同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多边合作,同时与日、德、美、英、法等许多国家开展了双边合作。从1980年起,我国已先后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关于商标注册的马德里协定》,我们认真履行成员国的义务,遵循其基本原则。目前我国已建立起来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起点是较高的,基本上符合现代国际规范,可以有效地保护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合法权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是中国政府指定的涉外专利、商标代理机构。我会近年来与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公司和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建立了很好的业务关系。以上所述说明,中国是认真保护知识产权的,与中国开展技术贸易、技术交流与合作是有法律保障的。
中日两国同是亚洲大国。中日友好关系的发展,不仅对亚洲的和平与繁荣有着巨大影响,而且对世界的稳定与经济发展,也都有着重大作用。明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20周年,希望中日双方能以此为契机,更加倍地努力,使中日经贸关系朝着均衡扩大的方向健康发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