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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须扬鞭自奋蹄——记颍上县半岗法庭审判员黄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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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1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官风貌

  不须扬鞭自奋蹄
——记颍上县半岗法庭审判员黄亚
王传玺 刘修全
初冬的阳光,撒满淮北大地。安徽省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双先”代表大会正在举行。在雷鸣般的掌声中,一位年过半百的法官,缓缓走上主席台,用双手接过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奖章和证书。他就是颍上县半岗法庭审判员黄亚。
黄亚1951年参军,1956年考入北京政法学院,后因被错打成右派而被学校开除。1979年,有关部门为黄亚平了反,补发了毕业证书,他又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政法战线。县法院留他在县里工作,他说:“基层贴近群众,我可以为群众多办些实事。”他就这样来到耿棚法庭。那里没有办公室和宿舍,也没有桌凳。3个人管辖了3个区20万人的案件审理工作,纵横25公里,90%的乡村不通汽车。每天,黄亚从食堂里买一大包馍馍,在田头巡查,在膝盖上办案。后来,组织上又决定调他去更艰苦的半岗法庭工作。接到通知后的第二天,黄亚就扛着木棍,挑着行李和书籍,冒着淅淅沥沥的秋雨上路了。在半岗法庭一间草屋里,黄亚又开始了他的工作。
黄亚常说:“群众有什么苦与忧,我都愿分担一份。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是我最大的乐事。”这里地处淮河中游行洪区,抢收抢种是当地群众的一件大事。今年6月,瓢泼大雨下个不停,小河湾破堤在即,家中多次带信叫他回去。可就在这时,后圩村两户农民为争土地发生纠纷。黄亚冒雨走了10多公里,终于赶到了后圩村。随后,黄亚又步行几公里,找乡政府负责同志协商。3天过去了,两家农民的纠纷解决了,小河湾的堤坝也被水冲垮了。当他赶到家里的时候,8亩小麦漂了4亩,8分地的马铃薯和蔬菜也全被冲跑了。妻子痛哭不止,儿女们也怪他不顾家。黄亚连连安慰道:“自家的损失是小事,闹出了人命才是大事呵!”
几年来,黄亚在沿淮3个区,身背书包,走村串户,在田间地头了解案情,调解纠纷,先后依法公正处理了1300多件民事纠纷和案件。
黄亚的妹妹在润河镇上有两间草房,“文革”期间卖给了区兽医站,当时没有立下文约。后来,黄亚的妹妹又提出是出租的,要求收回房产。乡政府准备让有关部门立案办理。妹妹、妹夫找到当时在润河法庭工作的黄亚,请他帮忙。黄亚说:“办事得讲信用,不能以权谋私。”他不但没有帮忙,还找到具体办案人员讲明了真情,要求不予立案。他妹妹又找来弟弟、弟媳说情,黄亚说:“这房子明明卖给了兽医站,提出房产要求是毫无道理的。”这下可惹恼了亲戚,说黄亚不讲人情,直到现在仍不和他来往。群众得知这件事后,称赞黄亚是不徇私情的好法官。黄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塑造了执法人员的形象。12年来,黄亚11次被评为省、地、县先进个人;198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1990年,又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了二等功。
已年近6旬的黄亚,虽身患病毒性肝炎、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仍像淮河岸边一头不知疲倦的牛,迎着满天晚霞,勤奋地耕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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