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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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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16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生活纵横谈

  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
本报记者 张锦力
市场从未像今天这样活跃,消费者从未像今天这样欢欣,然而,市场也从未像今天这样复杂,消费者也从未像今天这样难当。面对这五光十色的商品世界,我们怎样才能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
就差打开看一看
某报刊曾刊登这样一则“趣闻”:成都轻纺厅某工程师在广东增城县新塘镇逛市场,从流动摊点以很便宜的价格买了一台录像机,满心欢喜。买回家打开一看:盒子里哪有什么录像机,不过是红砖三块。
购买电器产品必须当面开箱试验,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可是有些消费者往往连这点也忘了。一位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感慨地说:“现在许多消费者被坑被骗,遭遇的确令人同情,可他们上当的经过又有点使人哀其不争。如果他们多一点自我保护意识,懂得一点商品的性能和质量方面的起码知识的话,这些事情大多数是不会发生的。
这几年,消费者受骗最多、受害最深要首推假冒商品、虚假广告了。当然其主要原因是有些销售、广告部门,只顾自己捞钱,为造假者大开绿灯,而监督部门人手有限,又打击不力。但是作为消费者,我们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河北沧州献县一些小厂,曾在70余家报刊刊登人体电子增高器广告,说什么“每天使用,半年内可增高5至7厘米……”简直成了医学上的奇迹。可明白人应该想一想,这样的大事为什么报刊、电视台上没有作过报道?稍许有些警惕性,就会看穿其中的骗局。
10年前,做一名消费者的确非常的简单和容易。花色、品种单一的产品,凭票、凭本的供应制度已经限定了消费者的选择范围。那时生产者是市场的主宰,生产者生产什么,消费者就得消费什么。今天,这一切发生了根本的转变。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种新商品投放市场,涌入人们的家庭。商品档次不断提高,市场越来越为复杂。作为市场主体的消费者也应从幼稚走向成熟。现在消费者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什么家电使用注意事项、不同皮肤的化妆品选择、怎样鉴别伪劣假冒商品、怎样与个体商贩“砍价”……总之,消费者只有掌握了一定的商品知识,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经验,才能适应今天纷纭复杂的市场,才会不吃亏上当。
为啥会上“托儿”的当
现在许多消费者购买商品缺乏独立思考能力,总要先看看别人对这种商品怎么评价,才决定自己是否购买。针对消费者的这种从众心理,市场上的“托儿”应运而生。
前几天,一位同事的爱人上街,见一群人正围着一个货摊挑选羊皮夹克,就挤了过去。一位“卫生监督员”见她在柜台前挑来选去拿不定主意,就凑过来神秘地对她说:“这夹克不错,甭看贵点,真羊皮。那边摊上,假的,马皮的蒙人。”在“卫生监督员”的怂恿下,她买了一件。可是买回后,只穿了半个月就觉得不对劲,皮子发硬还有裂纹,请行家一鉴定,这是马皮的,再去找,那货摊早换主了。这位“卫生监督员”就是北京人常说的“托儿”。
消费者的从众行为,往往基于这样判断:既然大家都不傻,大家都抢东西,一定有便宜可占。所以有些人一上街,甚至也不问问人家在卖啥,见着长队就跟着排,哪儿人多就往哪儿挤。
的确大家都不傻,但每个人的个性和特点却不尽相同,别人急需的东西,对你可能是个累赘。穿在别人身上美丽的服装,穿在你身上可能显得不伦不类。聪明的消费者,应该是独立思考不盲从的消费者。购买商品,不管别人说什么,不管广告吹得如何,不管得过什么名优,都要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商品的实际质量,决定是否购买。
另外,消费者还要注意,购买商品不能只顾贪图小便宜。一些不法商贩就是抓住了有些顾客爱买便宜东西的心理,往往以“降价”、“处理”、“出口转内销”等为诱饵,诱骗人们上钩,实际上却以假冒、短斤少两等手段坑人、骗人。
块八毛钱该不该计较
中国消费者协会去年曾对全国20个城市作了一次发人深省的问卷调查。其中对价值百元商品损失,有37.5%的人表示“要求退货,不行就算了”,或“不去追究责任,自认倒霉”;对块八毛钱的商品质量问题,有66.6%的人认为“不值得再计较”或认为“小事一桩,忍了算了”,或认为“好人不打官司,别让人说自己小气。”对制售假冒商品的厂商违法与否问题,有29.3%的人认为“商店不违法”或认为“工厂不违法”,甚至认为“只要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就不违法”。对商标、广告、销售行为等方面出现的损害消费者利益问题,多数人不知道找哪些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索赔。正是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弱使一些不法分子觉得有机可乘。
现在经常听到消费者们抱怨:“总说把我们当上帝,可怎么我们从来没有尝到当上帝是啥滋味?”
亲爱的消费者,上帝不是等来的,要靠我们自己努力去争,去搏。
在一次伪劣商品展览会上,赫然写着“此展目的是通过鉴别商品,恳请消费者抵制伪劣商品”。一位老同志看完后,不满地说:“要我们睁大眼睛鉴别伪劣?它们又不是都贴着标签待你认!你们把伪劣产品统统除掉,它们就不会再侵犯我们了。”
这话说得倒是痛快,但是很难做到。现在市场上的伪劣假冒商品光靠监督部门的打击还很难斩尽杀绝。因此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不仅要靠有关部门的工作,也要靠消费者自身的努力,消费者要自重,要自强。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觉得小事一桩,不去“斤斤计较”;更不能忍气吞声、自认倒毒。对于那些不法分子,你容忍他,他就会变本加厉地害你,害别人。
今天,作为一名聪明的消费者,要学会如何依靠消费者组织,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决不能手软,要向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舆论机关投诉,以至诉诸法庭。社会也要为保护消费者利益提供行政、法律、舆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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