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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雇佣观点 建立健全制度 大同保障农民合同工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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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1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消除雇佣观点 建立健全制度
大同保障农民合同工合法权益
本报讯 山西省大同市地方煤炭企业的2.8万名农民合同工在建设矿山中有发言权,管理矿山有监督权,培训、提干有被选拔权,切切实实当上了矿山主人。“爱矿山、做主人”在他们中形成风气。
大同市地煤系统有287座市、区、乡、村煤矿,农民合同工占职工总数的70%;年产原煤2000多万吨,占全市煤炭年总产量的40%。过去,在一些煤矿流行“你出钱我出力”的雇佣思想,有些人把农民合同工当作单纯的劳动力,而不当作企业的主人,甚至出现克扣、截留农民合同工收入的现象。
大同市委、市政府认为,农民合同工的政治地位是关系地煤系统办矿方向和经济效益的大事。为此,1988年市里就保障农民合同工的合法权益作出明确规定,并推广了5个煤矿的做法。接着,各矿纷纷成立了农民合同工占明显比例的工会或职代会,建立健全了参政议政制度。凡企业的重大决策、福利分配等都征求农民合同工的意见,接受他们的监督;在入党、评选劳模、提干、进修培训等政治待遇方面,合同工与职工都一视同仁。3年来,全市地煤系统有851名优秀农民合同工加入中国共产党,1158人被提拔为干部。农民合同工大多数工作在采掘第一线,因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人均月工资大大提高,平均工资水平超过正式职工。市里还严厉查处了5起涉及7名区队长克扣、截留农民合同工工资、奖金的事件,并制订规章制度确保农民合同工的工资当月兑现。在人身安全方面,各矿给农民合同工全部投了人身保险,并适当提高了抚恤金。
农民采煤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受到尊重和保护,他们气顺劲足,以矿为家,经常开展“义务高产”活动,积极进行技术革新,主动提合理化建议和回收矿用废旧材料。据统计,去年以来这些活动的开展就为企业创经济效益1100万元。               
    (贵荣 天林 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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