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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要搞活 纪律要加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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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1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专论

  经济要搞活 纪律要加强
孟志元
经济要搞活,纪律要加强。这是全党从改革开放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条重要经验。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涉及到人、财、物、利等方面的问题。要做好这样一项复杂工作,必须有党的纪律作保证。
在北京市,现有独立核算的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四百三十七个,总体来看,大多数企业是有生机活力的。但也必须看到,在这些企业中,有的亏损严重,利润下降;有的产成品大量积压,造成资金严重短缺;有的开工不足,效益较低;有的人浮于事,生产效率不高;有的因三角债清了旧帐,又欠新帐。为给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中央工作会议制订了重大的政策性措施。只要把这些政策性措施落到实处,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就能取得明显的成效。但是,我们在贯彻落实这些政策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阻力。作为执政党的执纪部门,就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用党纪来确保这些决策得到落实。对坚决执行决策的,要予以表扬;对执行不力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对违纪情节严重的,要按党纪进行坚决处理。
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根本保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是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组织保证。而加强党的纪律是始终贯穿其中的重要一环。当前北京市在加强企业班子的建设方面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党员干部政治上蜕变,有的以权谋私,任人唯亲,贪污腐化,行贿受贿,道德败坏等等。不严肃党纪国法,这些问题是难以解决的。因此,我们各级纪委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为落实好这两个“保证”作出积极的贡献。
惩处腐败,勤政廉洁,是端正党风、加强党纪的题中之义。当前,由于消极腐败现象的存在,严重地挫伤了一些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近年来,北京市的党纪建设和廉政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果,突出表现在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已初步得到解决。例如: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方面,到目前仅自查自报的吃请受礼、索要财物等问题,就自纠退还现金一百余万元,退还实物折款三十多万元。但是,我们还要看到,当前仍然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有些还相当严重,如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有的不顾中央的三令五申,继续用公款旅游,甚至到外国“旅游”。有的把工厂的公物窃为己有,还美其名曰“以厂为家”。我们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进一步发挥执纪的职能,对于那些无视党纪、政纪和法律的人,绝不能姑息,必须毫不留情地同他们进行坚决的斗争。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各级纪委、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注意研究这些问题,并向决策部门提出制定新的政策规定的建议。与此同时,对于少数人以发展经济的名义,提出要从政策上和党的纪律上为不正之风开“绿灯”的错误思想,以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错误做法,要通过教育妥善加以解决。这也是我们为企业提供纪律保证的重要内容。
为了更充分发挥党纪的保证作用,我们还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当前,在党内监督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我们北京市纪委除继续坚持和完善《纪检公函》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外,还将继续总结推广一批被实践证明较为成功的党内监督经验。此外,北京市纪委决定在今年年底派出党风检查组,有重点地检查一些区、县、局和企业的党风状况,摸清党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作者为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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