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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治理“三乱”减轻群众负担 青海取消46项不合理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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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1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认真治理“三乱”减轻群众负担
青海取消46项不合理收费
本报讯 最近,青海省物价局、财政厅、劳动人事厅、公安厅等7个厅局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第一批取消46项不合理收费项目,以进一步治理“三乱”。
首批决定取消的46项不合理收费项目主要是:工商系统的市场卫生费、市场治安费、分支机构年检费;教育系统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体检费、讲义费、重读费、实习费、中小学校的资料费;卫生系统的病员手术乘坐电梯费、出生证费;劳动人事系统的职工调转手续费、回流人员有偿服务费;公安系统的边境通行表费、超规定收取的车辆管理费;其他项目中的开介绍信收费等。通知规定,凡原办理了《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收费单位,应到颁证机关注销该项收费;对违反规定继续乱收费的,要按照国家物价局《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给予处罚。               (刘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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