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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三乱”不能草率收兵 王丙乾指出要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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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18
第2版(经济)
专栏:

  治理“三乱”不能草率收兵
王丙乾指出要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丁坚铭、本报记者李建兴报道:国务委员、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组长王丙乾11月16日强调,当前治理“三乱”工作的任务还很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使治理“三乱”工作继续向纵深发展,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的负担,决不能草率收兵。
王丙乾在16日晚召开的全国治理“三乱”电话会议上说,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全国治理“三乱”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各地区、各部门已取消了一批属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有些得到了初步治理,有关的法规和规章正在建立,减轻了一些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治理“三乱”工作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拥护与支持。
王丙乾指出,前一阶段治理“三乱”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企业和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不少地方虽然取消了一批“三乱”的项目和文件,但项目过多、过滥,任意向企业、农民集资、摊派和收费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治理;而且又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即各种各样的不属法定的“节日”越来越多,规模越搞越大,都向企业伸手要钱。
此外,边清边乱、前清后乱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在治理整顿期间,不顾中央三令五申,继续出台新的“三乱”项目,有的单位对已明确取消的“三乱”项目,有令不行,变换花样继续执行。
王丙乾强调,中央对治理“三乱”工作十分重视,并把它列为改善企业外部条件的12条措施之一。为此,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对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尤其是党政领导要从大局出发,带头清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当前则要认真克服急于收兵和等待观望的思想情绪,进一步加强对治理“三乱”工作的领导,充实力量,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王丙乾指出,下一阶段治理“三乱”工作要抓好审核处理,切实减轻农民和企业的负担。一是要坚持一切收费、罚款、集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办事。二是要严格审批权限。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收费、罚款、集资立项和标准的审批权,集中在中央和省两级,不能层层下放;对越权审批的项目要一律取消,对边整边乱的,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除国务院批准的必要的检查外,要停止各种不必要的检查评比。三是坚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不能坐收坐支,更不能同执收执罚单位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四是要坚持群众监督,凡审核后能公开的要尽量公开。
王丙乾特别强调,要从根本上治理“三乱”,必须解决一批难点、热点问题。他要求各地区、部门狠抓难点、热点,从专项治理上寻找突破口,务必在近期内抓出明显成效。
王丙乾最后还要求各地要抓紧进行整章建制,把收费、罚款、集资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同时要整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河北省、辽宁省及铁道部领导在会上发了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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