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7阅读
  • 0回复

严格执行规定 退回多收钱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3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严格执行规定 退回多收钱款
你报5月21日第五版刊登了题为《税务部门发行书刊弊端多》的来信,对我们税务系统发行书刊以及一些书刊收费不合理问题提出了批评。我局领导当即作了批示,并通报辽宁省税务局,要求他们迅速查清来信中提到的20多种书的书目和出处,《中国税务大全》每册多收的5元立即退回,对写信人义县税务局的陈学铮同志给予充分肯定,同时重申严格执行我局有关制作出版音像制品、宣传书籍、画刊的管理规定。
             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