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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贿赂 王秀英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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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2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贿赂
 王秀英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本报北京11月20日讯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审理的国家计划委员会生产调度局副局长王秀英(女,55岁)受贿案,近日被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认定:1988年6月王秀英在担任国家经济委员会经济技术协作局总经济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某单位获得750万美元的外汇额度。为此,王秀英于同年7月向该单位索要1.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万元),作为其子在英国留学的担保金及其他费用。现在,检察机关已将王秀英受贿赃款全部追回。
据悉,国家计委日前已做出决定,撤销王秀英计委生产调度局副局长职务。
(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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