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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坚持依法治厂 十年挽回经济损失二千八百多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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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2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首钢坚持依法治厂
 十年挽回经济损失二千八百多万元
本报讯 记者毛磊报道:如何依法进行经营活动,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改革成果?首都钢铁公司坚持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企业,已形成高速度、高效益、高效率的良好局面。
据了解,首都钢铁公司去年对外签订各类经济合同10万多份,标的额达100多亿元,合同的合法率和国家合同的履约率均达到100%。首钢依靠承包制保证了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他们从不同方面把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承包制,并逐项分解落实,规定了责任、标准、程序、协作和考核。目前,首都钢铁公司及下属的10大公司和生产经营任务繁重的厂矿已先后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或配备法律专业人员,负责处理日常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法律事务,以保证企业依法进行经营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去年,首钢与日本一家公司进行合资项目谈判,总投资为两亿美元。在合资合同、章程及附件的谈判中,首钢主管领导认真听取法律专业人员的意见,并要求所有合同及附件必须有法律专业人员参加谈判,审查把关。
近10年来,首钢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了与其他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15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2823万元。他们还在解决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争议的过程中,运用行政诉讼的程序解决争议,几年来,有关行政部门退回了6000万元罚没不当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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