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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在联大会议上强调 国家主权是享有人权的基础 继续促进人权的发展,不断改善人权状况和争取实现充分的人权,一直是中国政府和人民努力追求的目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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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24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代表在联大会议上强调
国家主权是享有人权的基础
继续促进人权的发展,不断改善人权状况和争取实现充分的人权,一直是中国政府和人民努力追求的目标
新华社联合国11月22日电(记者钱文荣)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金永健大使22日在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辩论人权问题的发言中强调,国家主权是享有人权的基础和先决条件。他同时重申,继续促进人权的发展,不断改善人权状况和争取实现充分的人权,一直是中国政府和人民努力追求的目标。
金永健指出,国家主权与人权有着重要的关系,两者是统一的,并不相互矛盾。
他说,没有国家主权就谈不上什么人权,无论是个人人权还是集体人权,是政治、公民权利还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也就失去了基本保障。
金永健还进一步阐述了人权问题的两个方面。他说,人权问题有其国际性的一面,也有涉及一个国家主权范围的问题。凡是由殖民主义、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种族主义、外国侵略和占领造成的大规模侵犯人权的问题主要是国际性的人权问题;凡是涉及一国国内如何实施公民权利的问题主要是一国的内政问题。
他指出,尊重国家主权是公认的国际法原则。这一基本原则适用于国际关系的一切领域,自然也适用于人权问题。
他重申:“中国承认、尊重和支持联合国宪章保护并促进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宗旨与原则,并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的活动。我们从反对联合国对人权问题的关心,特别是对种族歧视、种族隔离、殖民主义、外国侵略和占领所造成的大规模侵犯人权问题的关心,我们所不赞成的只是利用人权问题或以人权问题为借口,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政治标准和发展模式,以此对别人横加指责,滥施攻击。实际上,这样的作法,已经不是什么人权问题,而是干涉别国内政的强权政治的表现。”
金永健指出,如果在人权领域活动中以某个国家或地区的观点和模式作为统一标准,强行要求所有国家执行,那是不合理的,也是行不通的。这样只会严重损害人权领域正常的国际合作,阻碍人类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普遍实现。
金永健最后表示,中国政府赞成和支持在1993年召开世界人权大会,并愿意与各国政府和联合国一道为大会的成功和其筹备活动的顺利开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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