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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签署中央军委命令 奖励南京军区抗洪救灾有功单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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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25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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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泽民签署中央军委命令
 奖励南京军区抗洪救灾有功单位
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 中央军委最近发布命令,给南京军区抗洪救灾有功单位奖励。
由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的命令说,今年,我国安徽、江苏部分地区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南京军区驻灾区部队,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命令和指示,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斗争。广大指战员牢记我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大力发扬邓小平同志倡导的“五种革命精神”,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英勇顽强,连续奋战,公而忘私,不惧艰险,先后出色地完成了津浦护路、太湖保城、淮河会战、皖苏救生、扬州堵口以及清障泄洪等重大任务,抢救转移群众19万人,抢运重要物资37万吨,抢收、抢运小麦12万亩,加固堤坝520公里,挖运土石121万多立方米,爆破清障10公里,并积极帮助灾区人民防病治病、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为战胜特大洪灾,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政府的高度赞扬。
为表彰南京军区在抗洪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单位,中央军委决定:授予工程兵舟桥某部二营以“抗洪救灾模范营”荣誉称号;授予工程兵舟桥某部特务连以“抗洪救灾模范连”荣誉称号;授予某部130火箭炮营三连以“抗洪救灾模范连”荣誉称号;给某部炮兵团记集体一等功一次;给工程兵舟桥某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中央军委的命令号召全军部队向以上有功单位学习。学习他们牢记我军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学习他们不畏艰险,一往无前的革命精神;学习他们坚决执行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的高度组织纪律观念;学习他们雷厉风行,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我军在抗洪救灾中所表现的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全面加强部队建设,不断提高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军政军民团结,为国家的稳定和繁荣,为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向前进,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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