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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以法管车有保有压 三年压缩机关购买小汽车二千多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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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25
第4版(要闻)
专栏:

  黑龙江以法管车有保有压
 三年压缩机关购买小汽车二千多辆
本报讯 令群众不满的争购小轿车问题,如今在黑龙江省得到遏制。他们对小汽车实行限量、定型、定编管理,三年来共压缩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非生产性小汽车2401辆,节约资金2.1亿元。这对全省经济发展和廉政建设起了促进作用。
近几年,一些部门相互攀比,盲目争购小轿车,给财政带来沉重负担。黑龙江省从本省实际出发,认真遵照党中央、国务院严格控制小汽车增长的有关规定,改革了旧的管理体制,将多头管理变为集中统一管理,制定了《黑龙江省小汽车定编管理规定》,由省长签发,省政府用红头文件发布全省实施,成为全国第一个“以法管车”的地方法规。
这个省在小汽车管理上宽严适度,有保有压。三年来他们在大量压缩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符合规定的购车指标的同时,及时为油田、矿山、边贸、电力、科研等20多个部门审批生产专业用车1254辆,保证了这些部门的生产急需。同时,还调整、查处了各种违纪小汽车4332辆,将收缴的车款全部用在生产、教育和群众生活上。
            (武培真 那延会 潘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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