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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放宽两岸人民往来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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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27
第4版(要闻)
专栏:

  台湾放宽两岸人民往来规定
新华社香港11月26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日前通过放宽两岸人民探亲、奔丧等有关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大陆地区赴台探亲、探病、奔丧的人士,若因高龄或患重病、重伤者,可开放配偶一人随行赴台照料;大陆人民赴台奔丧及台湾人民来大陆奔丧的申请期限,由现行的亲人死亡后六个月延长为一年;大陆人民赴台探病、奔丧的对象由目前的父母、配偶、子女三项,增加翁姑(配偶的父母)及兄弟姊妹两项;台湾军中未涉及机密的雇用人员,可比照一般行政机关雇用的技工或工友层级,来大陆探病、奔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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