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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年试点和反复征求群众意见 成都市房改方案出台 下月起在省市区机关全面展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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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28
第1版(要闻)
专栏:

  经过三年试点和反复征求群众意见
成都市房改方案出台
下月起在省市区机关全面展开
新华社成都11月27日电(记者杨全新、毛朝敬)经四川省政府批准,成都市房改规划和实施方案正式出台,以省、市、区机关先行一步的大规模住房制度改革,从12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
近三年来,成都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房改试点,全市已有877个单位的33万名职工即1/5的职工和1/5的公房住宅进入了房改序列,累计收回住房资金2亿多元,为1000多家特困户解决了住房。
成都市这次新出台的房改规划和实施方案,是在过去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和反复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成都市采取的多种改革办法有:一是推行公积金,职工和单位分别按月工资交纳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全市今明两年间城镇在职职工个人和单位分别按月工资的5%交纳公积金,用于职工提高解决住房困难的能力。二是保证金房租,凡新分配或原住新、旧住房,由住房户一次性缴交租赁保证金才能取得住房使用权,全市所缴保证金按建筑面积计,新房每平方米不低于20元,旧房适当降低。三是提租发补贴,实行这种办法的单位、职工,公房统一按住房使用面积计,今明两年间每平方米月租为0.18元至0.40元,同时对职工按月基本工资数2%的比例一次核定金额,按月发给补贴。四是买房给优惠,全市公房统一按新、旧住房的建筑面积计,今明两年内市内5个城区新、旧住房每平方米卖出标准价分别不低于250元和120元,市郊12个县、市、区分别不低于230元和100元。五是解决住房困难户为重点责任制。“八五”和“九五”期间,国家、集体、个人分别负担,分别解决好人均居住面积4和6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六是集资建新房,凡城市常住困难户、危房户可申请参加集资建房,并给予免缴有关税费照顾。
据测算,实施这一新的房改方案,成都市今后10年可积累收回几十亿元的建房资金,新建850万平方米住房,改造65万平方米危房,每年解决特困户和无房户1000户,到2000年将使全市城镇居民基本上每户有一处(套)适用的住宅,住房成套率达80%,人均居住面积将达到9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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