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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法律尊严 保护公民权益 辉县市法院力解“执行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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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维护法律尊严 保护公民权益
辉县市法院力解“执行难”
本报郑州电 记者李而亮报道:河南辉县市人民法院一年多来,狠抓案件执行工作,民事、经济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去年初,辉县新上任的法院院长张随武在接待群众来访中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许多人手中拿的不是状子,而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在法院打完了官司,判决却迟迟未能执行。面对神圣、庄严的国徽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胡子案”,辉县法院领导心中产生了一股深深的愧疚感:作为一级人民法院,案子判了竟然执行不了。群众拿到的是一张不起作用的判决书,法律的威严何在?
辉县法院的领导经过反复研究,决定从抓典型入手。去年5月30日,辉县市人民法院把未执行案件的当事人集中到法院审判庭,同时邀请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上一级法院的领导以及新闻单位参加。会上先进行以案讲法,随后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5名当事人宣布依法处理。会后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大造声势,进行宣传。法律的威严,在当事人和社会上引起很大震动。参加这次活动的53案当事人,当天就有7案得以顺利执行,其余40多案当事人相继写出保证,定出履行办法和期限,分期执行。孟庄乡高村农民范素清的一起民事案件,历经15年未能执行。这次强制执行后,老人满眼泪水地拉着法官说:“我就知道,共产党是会给我作这个主的。”
今年上半年,辉县113件“胡子案”,除24件需中止执行以外,其余全部执行完结,没有一件出现反复。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为法院工作开创了新气象。今年以来,辉县市法院月结案率保持在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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