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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赤字调减十亿元 决定是怎样作出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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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06
第2版(两会新闻)
专栏:

  预算赤字调减十亿元 决定是怎样作出的?
4月4日,陈慕华副委员长在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所作的预算审查报告中提出:国务院认真考虑了代表们的意见,确定对1991年国家预算草案作一些调整,收入增加5亿元,支出减少5亿元,预算赤字由133.46亿元压缩为123.46亿元。财经委员会赞同国务院的这个调整。
这个调整是怎么作出的呢?
4月1日,出席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对国家预算的审议进入第五天。和往年一样,财政部向各团派驻了国家预算解释小组,听取和反映人大代表对预算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人大财经委员会根据他们和办公室同志收集的材料,整理了人大代表审议国家预算情况的综合简报。3月30日的一份简报,集中反映了一些代表对预算赤字的忧虑和关切,建议压缩。陈慕华副委员长看到后,征求了财经委几位副主任委员的意见,决定立即签送有关领导人参阅,并建议压缩今年的预算赤字。
从今年预算收支草案的安排看,调整预算、压缩赤字的余地是不大的。赤字仅压缩10亿元,似乎是少了些,再压缩的可能也难说绝对没有。但这次调整,应该说是国务院努力增收节支的结果,是不容易的。它反映了人民的政府是尊重人大代表的意见的,和人民的心是相通的。国家预算草案在提交人代会之前,就已经多次听取并采纳了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大的意志。人代会反映全体代表的意志,这是我国人大制度的应有之义,也是其必要性和优越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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