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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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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07
第2版(两会新闻)
专栏:你知道全国人大设立的专门机构吗(4)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该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包括有关的涉外法律,以及我国同外国签订或者废除的条约、协定等议案。第六届全国人大期间,外事委员会审议和处理的涉外议案35件,七届全国人大一、二、三次会议期间,共审议涉外案件21件。
2、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外事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包括提出与涉外立法工作和全国人大外事活动有关的建议。
3、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各部委的命令、指示、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规章并提出报告。
4、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
5、对属于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外事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建议。外事委员会成立以来,每年都派出调查组了解和检查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
6、根据我国对外方针政策,开展对外活动,同外国议会的对口委员会进行交往,必要时就重大涉外问题,以外事委员会名义或采用其它适当形式对外表态。1989年以来,外事委员会对美国和欧洲议会干涉我国内政的行为,多次发表严正声明,予以谴责和驳斥。
7、根据涉外立法工作的需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委员长会议所交付的任务,请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派人就有关涉外工作和国际问题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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