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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拥护召开世界人民和平大会的决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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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0-14
第2版()
专栏:

关于拥护召开世界人民和平大会的决议
有三十七个国家人民代表参加的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郑重宣告:我们热烈拥护世界和平理事会柏林特别会议所发出的在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召开世界人民和平大会的宣言。
我们这次的区域和平会议,事实上是走向世界人民和平大会的一个重要步骤。
我们号召:在这次会议之后,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各国的各界人民,以及所有政治的、社会的和宗教的团体,要加倍努力准备即将到来的世界人民和平大会。
离开大会召开的时间只有两个月了。让我们所有的代表们回到本国之后,立即行动起来,和自己国家的和平拥护者一道,在尽可能最广泛的基础之上团结各阶层人民,来推进世界人民和平大会的准备工作。要使得我们这个区域的每个国家、每个角落、每个城市和乡村的男男女女都知道召开这次世界人民和平大会的重要意义,并派遣有尽量广泛代表性的代表团去出席这个对保卫和平的斗争具有重要意义的世界人民和平大会。
一九五二年十月十二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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