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阅读
  • 0回复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08
第2版(两会新闻)
专栏:你知道全国人大设立的专门机构吗?(5)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
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审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的有关侨务方面的议案和质询案。例如,华侨委员会曾先后审议了关于保护华侨私房、侨务立法、扶持华侨企业延长免税优惠等8件议案。
2、拟订并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侨务有关的议案或法律草案。例如,华侨委员会拟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草案)》的议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已作为正式法律颁布施行。
3、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的有关侨务方面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行政法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并提出审议报告。
4、听取侨务工作汇报,了解情况,进行磋商,必要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5、对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侨务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涉及侨务方面的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出建议,必要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6、处理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近几年来,共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6860件次。
7、联系地方人大侨务部门和全国人大归侨代表。到目前为止,已先后五次召开座谈会,交流经验,推动工作;每年走访人大归侨侨眷代表已形成制度。
8、开展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外事活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