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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及亚太地区投资和知识产权法律讨论会在津召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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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28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国及亚太地区投资和知识产权法律讨论会在津召开
新华社天津4月28日电(记者窦合义)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亚洲—太平洋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中国及亚太地区投资和知识产权法律讨论会”日前在天津召开。
近二百名中外来宾参加了这次国际会议。他们中有知名律师和法学专家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分别来自美国、日本、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澳大利亚、中国、苏联等14个国家和地区。
与会代表围绕投资立法和知识产权立法进行了有益探讨和交流。
据悉,中国自1979年对外开放以来,已制定了一批涉外经济法律、法规,建立了一整套促进和保障外商投资的法律规范,其中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规范。我国还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一项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立法正在抓紧制订。司法部副部长鲁坚说,召开这次讨论会,为增进中国和亚太地区律师界的友好交流和各国间在投资立法和知识产权立法方面的相互了解提供了机会,有利于亚太地区和平进步事业的发展。
亚洲—太平洋律师协会成立于1984年,中国于1986年加入这个组织。这是这个组织在中国举行的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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