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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联络委员会成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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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0-16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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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联络委员会成立
【新华社十五日讯】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决议成立的常设机构——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联络委员会,十五日正式成立并举行第一次工作会议。
出席成立会议的有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联络委员会主席、副主席、联络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共五十三人,他们代表了亚洲、澳洲、美洲沿太平洋的三十七个国家。他们是:主席宋庆龄(中国)、副主席伊·伊·阿尼西莫夫(苏联),那齐姆·希克梅特(土耳其),维克多·詹姆斯(澳大利亚),赛福丁·克其鲁(印度),郭沫若(中国),松本治一郎(日本,中村玩右卫门代),毕尔·沙哈布·曼基·沙里夫(巴基斯坦)。委员:澳大利亚:赖普吾夫人(肯尼斯·戴维森·高脱代);缅甸:宇巴迎;加拿大:雷蒙德·阿瑟·加德纳,格莱丝·奈特夫人;锡兰:顿·菲立浦·古纳瓦地尼;智利:奥尔加·波布列特夫人(兼副秘书长),阿尔弗莱脱·第·阿迈斯脱;中国:彭真,刘宁一(兼秘书长);哥伦比亚:迪埃哥·蒙塔尼亚·库艾拉;哥斯达黎加:艾杜亚多·莫拉;塞浦路斯:斯第里安诺斯·杰柯维德斯;厄瓜多尔:曼努爱尔·阿古斯丁·阿吉勒;萨尔瓦多:哈辛多·卡斯特兰诺斯·瑞瓦斯;危地马拉:安东尼奥·克鲁斯·弗兰哥;洪都拉斯:拉蒙·阿马亚·阿马多尔;印度:杰安·昌德;印度尼西亚:苏洛多,苏鲁梭;伊朗:柯拉姆·阿赛因·拉希米安;伊拉克:加吉姆·艾尔·萨马威;以色列:贾可布·马九斯;日本:南博;朝鲜:郑圣彦(兼副秘书长);寮国:诺哈·冯沙万;黎巴嫩和叙利亚:契克,穆哈默德·埃尔—阿契玛尔(阿姆德·喀萨尔代);马来亚:曾雪虹;墨西哥:伊斯玛尔·科西奥·维里盖斯;蒙古:锡林迪布;新西兰:艾伦·柯特尼·蒙太施,路易·艾黎;尼加拉瓜:勒恩·瓦拉达勒斯;巴拿马:卡罗·第·皮尔奥·柏特里斯基;秘鲁:马里奥·齐亚布拉;菲律宾:马纽尔·柯鲁兹;泰国:?巴色·飒顺吞;美国:路易士·惠吞(兼副秘书长),休·赫第曼,依莎贝尔·塞尔奈;苏联:瓦丁姆·科热夫尼科夫(兼副秘书长);越南:阮春水。副秘书长:罗米西·钱德拉(印度),龟田东伍(日本),哈伊(巴基斯坦)。
成立会议由宋庆龄主席主持开会。宋庆龄致词说: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我们已有了良好的开端。我们在大会中已经产生了一个常设机构——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联络委员会来继续推进我们为和平的工作。今天在这个会上,我们要宣布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联络委员会的正式成立。宋庆龄接着说:根据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通过的决议,和平联络委员会要宣传大会的决议并促其实现,和各国的和平委员会保持联系。宋庆龄建议会议讨论秘书处的工作和如何积极迎接将在十二月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人民和平大会的问题。
委员会继在副主席阿尼西莫夫主持下进行讨论。各委员对委员会的工作广泛交换了意见。全体一致赞同积极准备参加世界人民和平大会。委员会并且讨论了秘书处的工作,一致同意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如不能常驻北京时,在其离京期间,可以派专人暂时代理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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