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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日成彭德怀两将军致函克拉克 要求立即停止美方代表团中止朝鲜停战谈判的无理行动根据国际惯例日内瓦公约和停战协定草案实行全部遣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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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0-17
第1版()
专栏:

金日成彭德怀两将军致函克拉克
要求立即停止美方代表团中止朝鲜停战谈判的无理行动
根据国际惯例日内瓦公约和停战协定草案实行全部遣俘
【新华社开城十六日电】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将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将军,在十六日写信给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全文如下:联合国军总司令克拉克将军:
在全世界人民包括美国人民在内都渴望朝鲜实现和平的今天,在朝鲜停战谈判几乎已达成全部协议的时候,你方代表团于一九五二年十月八日竟不顾我方代表团的提议,突然片面宣告无限期休会,拒绝协商,中止谈判。单就这一无理行动来说,已足够证明你方对于朝鲜停战毫无诚意,而且应该负起破坏停战谈判的全部责任了。
朝鲜停战谈判已进行十五个月了。在这十五个月中,你方曾提出各种无理要求,如将双方军事分界线划入我方腹地,在停战后派遣军事人员进行对后方地区的陆上和空中视察,干涉我方修建机场等,同时并在会场区内不断破坏中立协议,在会外使用所谓军事压力,甚至使用细菌弹、凝固汽油弹和毒气弹,轰炸和平居民与和平城乡,企图以此来压迫我方屈服。但是,你方在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同样在会场上也永远不能得到。你方这种无理的行动和企图,是已经失败了,而且仍将继续失败。
而我们方面,在这十五个月中,却以极大的努力和忍耐,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终于使停战谈判完成了六十三款的停战协定草案,其中包括关于俘虏安排问题的九款协定。如果不是你方故意在俘虏问题上横加阻挠,则朝鲜停战必然早已实现,南北朝鲜必然早已恢复和平,双方战俘必然早已回家过和平生活了。
你方在俘虏问题上所持的主张是所谓“不强迫遣返”,但是这个主张既无法理根据,也无事实根据,完全是你方为拖延和破坏谈判所制造出来的藉口。众所周知,战争中的俘虏,完全与政治流亡者不同,所以一九四九年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在其第一一八条中特别规定“实际战事停止后,战俘应即予释放并遣返,不得迟延”,而在其第七条中更确定“在任何情况下战俘不得放弃本公约……所赋予彼等权利之一部或全部”。这些规定,显然是在防止敌对双方在停战后藉口所谓“自愿原则”,强迫扣留战俘不予遣返回家的违反人道行为的发生的。实际上,在过去国际战争中,双方战俘于停战后均实行了全部遣返。因此,你方代表团在停战协定草案中也不得不同意这样的条款,即:“本停战协定生效时,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战俘须尽速予以释放与遣返”(第五十一款),“在此期限内(按指停战协定生效后两个月内)各方负责在可能范围内尽早完成其收容下的全部战俘的遣返”(第五十四款)。
根据国际惯例,根据日内瓦公约的规定,更根据你我双方在朝鲜停战协定草案中所已经达成协议的条款,你方已无任何理由可以反对双方战俘应予全部遣返的原则,但是你方硬说我方被俘人员竟有不愿与其亲爱的家人团聚过和平生活反而要求在他们素所反对的以黑暗著称于世的敌人的暴政下作流亡者和炮灰的表示,这是完全违反正常人的常识,因此是完全不足置信的。为揭穿你方这种虚构的说法,只要举出我方被俘人员在你方战俘营中直至今日仍在每日继续的被屠杀、被虐待、被刺字、被强盖指印以及他们对这些暴行抗议等事实已足够了。你方柯尔生准将致我方被俘人员的信件,就是这些事实的确切证明。
在讨论到战俘分类时,鉴于你方曾提出朝鲜双方战俘有家在拘留一方地区者,我方乃提议按国籍地区分类原则,重新校正名单,即:双方所俘获的外国武装人员,即联合国军或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全部遣返回家;双方所俘获的朝鲜武装人员,即南朝鲜军或朝鲜人民军被俘人员,其家在原属一方地区者全部遣返回家,其家在收容一方地区者可以许其就地回家,不必遣返。在朝鲜停战协定草案中,亦规定“此项战俘的释放与遣返,须按照本停战协定签字前双方所交换并校正的名单执行之”(第五十一款)“各方保证不将全部因本停战协定之生效而被释放与遣返的战俘用于朝鲜冲突中的战争行动”(第五十二款)。但当实际校正名单时,你方两次均不按我方所提分类原则,竟在俘虏中实行所谓“甄别原则”实即强迫扣留,完全违反日内瓦公约及朝鲜停战协定草案关于遣返全部战俘并保证其回家过和平生活的规定。
因此,不论你方所谓“自愿原则”或“甄别原则”,在国际惯例及日内瓦公约中,甚至在你我双方已达成协议的朝鲜停战协定草案中,均找不到任何根据,相反的,我方所坚持的双方战俘应予全部遣返回家的主张,则为举世公认的原则。只是由于你方固执你方的无理主张,致使朝鲜停战谈判所剩下的唯一问题亦即战俘的遣返问题,从今年五月起,拖延五个月之久,得不到任何解决。最近,由于全世界人民首先是亚洲及太平洋区域的人民日益不耐于朝鲜停战谈判的拖延,就连美国人民也认为干涉朝鲜战争是一个“讨厌的战争”,而联合国大会及美国总统选举又已逼近,于是你方代表团乃于九月二十八日故弄玄虚地提出三种遣俘方案,企图以所谓“完全遣返”字样蒙混世人,但在实质上这些方案仍然贯穿着你方所谓“不强迫遣返”实即强迫扣留的无理要求。同时,你方又不待遣俘问题达成协议,便擅自片面处理我方被俘人员,由此可见,就连你们自己提出的方案,你们也并不准备实行的。
但在我们方面,为坚守我方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主张,并满足世界人民渴望朝鲜停战的要求,不管你方所提三种方案的原则如何不能接受,我们仍然采纳了你方提案中某些合理的成份,在十月八日提出了我方的新建议。根据双方战俘应予全部遣返回家过和平生活的正义要求,我方提议:在停战协定生效后,双方全部战俘,可照你方提议,运往非军事区中双方同意的交换地点,交给对方接收;在接收后,并照你方提议,按朝鲜停战协定草案第五十七款规定,由联合红十字会小组进行访问,向双方战俘解释,保证他们回家过和平生活,不再参加朝鲜战争;然后再根据前述的我方所提的按国籍地区分类原则进行分类,分类后即进行遣返。这种交换、访问、分类和遣返的工作,可在中立国视察小组观察之下进行。
我方上述提案是完全符合于日内瓦公约和朝鲜停战协定草案的规定的。你方代表团在十月八日双方代表团大会上,不仅无视我方这一合理提案,拒绝讨论,而且立即宣读早已预备好了的声明,片面宣布无限期休会,更不待我方答复,即中途退出会场,断然中止了举世关心的朝鲜停战谈判。你方代表团这一破坏谈判的无理行动,显系预谋。你方可能企图以此压迫联合国大会赞同你方破坏国际公约,破坏停战谈判,扩大战争的诡计,但可断言,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绝不会容许你方的诡计得逞。
情势已很明显,但我们仍愿为促成朝鲜停战尽最大的努力,现特向你提出下列要求:
一、立即停止你方代表团中止停战谈判的无理行动;
二、必须根据国际惯例、一九四九年日内瓦公约和双方业已达成协议的朝鲜停战协定草案实行全部遣俘,其具体实施方法与步骤可在谈判中进行协商;
三、根据朝鲜停战协定草案,迅速实现朝鲜停战。
如果你方对朝鲜停战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尚有丝毫诚意,你即应对我们上述的合理要求给以肯定的回答。
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和国家,都在注视着你方这一行动。
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
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
一九五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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