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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在经济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 改善执法活动 提高执法水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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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0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任建新在经济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
 改善执法活动 提高执法水平
新华社南京5月6日电 (记者彭树杰、刘思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今天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加强经济审判工作,为贯彻落实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而奋斗。
任建新是向在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提出这一要求的。
据了解,198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案件连年大幅度上升,1989年收案达690756件,审结案件的诉讼标的金额251亿元,分别是1983年的15倍和20倍。1990年治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收案数稍有回落,仍达588143件。
任建新强调,经济越发展,改革越深入,开放越扩大,有计划商品经济越成熟,就越需要健全法制,把经济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任建新说,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审理流通领域的经济纠纷案件,推进治理整顿,克服流通领域内经济秩序的混乱现象,保障商品、资金、技术、劳务等市场的发育和完善,促进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新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立和健全。通过审理企业承包、租赁、联营纠纷和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等案件,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通过审理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经济贸易的合作与发展。
任建新希望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在新的历史时期中,经济审判工作对于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努力改善执法活动,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和健全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经济审判体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华联奎在会上作了题为《发挥经济审判的职能作用,保障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顺利实施》的报告,他强调,今后几年经济审判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秩序,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为顺利实施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服务。
来自全国法院系统负责经济审判工作的200多位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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