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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林业是解决农村薪材的根本途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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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14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森林与生态环境

  发展林业是解决农村薪材的根本途径
中国能源研究会农村能源研究会理事长 邓可蕴
解决8.6亿农村人口对生活用能的需求,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多年来,我国许多森林资源和造林成果被吞噬,国土沙化面积扩大,丘陵浅山区水土流失加剧,土壤肥力下降,南方山区水资源减少,究其根源,均与农村能源短缺、过度攫取林草、秸秆有直接关系。
10年来,我国农村能源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1989年全国农村总能耗量已超过5亿吨标煤,其中商品能源煤、油、电占45%,主要供应农村生产用能;其余是生物质能即薪材、秸秆、茅草等,主要为农民生活炊事、取暖所用。与1979年相比,商品能源消费量增长近3倍,生物质能的消费量则基本持平。
农村生产的能源用量年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我国商品能源生产的年增长速度,其来源一是国家计划内供应量有所增加,二是农村当地就近开发的商品能源大大增加,如乡镇小煤矿1988年产量已达3.2亿吨原煤,对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作用。
然而,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不可能以商品能源完全满足农民的生活需要,必须消费相当数量的生物质资源,这种情况大约还要延续几十年。当然能源转换技术若能有重大突破(如煤的气化等),或许会缩短这个过程。
因此,为适应农民生活不断改善的要求,而又不能以扩大“生态赤字”为代价,我国政府和广大科技人员于“六五”、“七五”期间,在农村能源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在“六五”国民经济发展纲要中,农村能源建设被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之中,经过艰苦努力,农村能源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
1990年,全国已有1.2亿农户使用高效省柴节煤灶;1000万农户使用高效节能炕;476万农户拥有沼气设施,用其气点灯做饭,用其水渣种菜、养猪、养鱼、喷施果树,既增产又无公害,其中还有6万农户已用上了类似城市煤气的管道沼气;10年来增加薪炭林面积9000万亩;小水电装机达1300万千瓦、发电385亿千瓦时;北方农村建造被动式太阳房住宅势头正旺,1989年为18万平方米,1990年已增至35万平方米;10万户使用太阳灶,100万户农民使用太阳能热水器;风能资源丰富的内蒙古和沿海地区,有10万台小型风力发电机为牧民渔民提供生活用电。沼气和非生物性能源开发,在农村的砖瓦窑、制茶、烤烟等生产性节能设施中,已形成460万吨标煤的年节能能力。
多种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节约,不仅直接增加了对农村的能源供应量,而且合理利用了农村资源,增加了优质有机肥和饲料,保护了原有山林和新建的“三北”防护林工程、长江中上游防护林及水土保持工程。仅农村省柴灶炕、沼气池、节能型炒茶灶等,已达到年直接节约生物质资源3000万吨的能力,其中薪材占1/3,约折合2000万立方米。
林业部指出,“八五”期间林业建设的目标是达到林业资源总生长量和总需求量持平。发展薪炭林并普遍使用节柴灶,是减少林业资源赤字的突破口,也是改善我国农业生态条件的突破口。80年代初亮出了“四川盆地腹部20多个县的林木覆盖率不足5%”的紧急红牌,经过近10年的努力,这些县的林木覆盖率已上升到9—16%,全国已有109个县达到小水电县的一级标准,林木资源得到恢复和发展。1984年以来,我们先后在几个林业大县开展改灶节柴工作,如浙江省的淳安、开化,湖南省的绥宁,辽宁省的清原、新宾等。当地林业资源已由过耗而转持平,并已开始有正蓄积。
可以相信,农村能源的建设,必将促进林业的发展和森林的保护;同样,林业建设的兴旺发达,也必将为农业的持续稳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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