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阅读
  • 0回复

以法律保护森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16
第7版(国际)
专栏:

  以法律保护森林
本报记者 仓立德
华盛顿市内及近郊有几处林木茂盛的国家森林。去年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头野鹿从林中跑出,穿过闹市,一直走到市中心总统府白宫的围栏外。听说野鹿后来被人们捉住,又送回森林。此事从一个侧面说明,美国相当珍惜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
美国森林面积仅次于苏联和巴西,约占本国国土的1/3,主要分布于东部广大地区及西部太平洋沿岸。有人说,这主要得益于美国“得天独厚”的自然和历史条件,因为美国大部分土地处于温带和亚热带,阳光充足,雨雪丰沛,加上人口密度较小,大规模开发只有二三百年时间,森林遭受损失不大。此说有一定道理,但忽略了美国联邦和地方政府长期以来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
美国农业部森林局计划与立法官员杰夫·瑟曼日前在华盛顿向记者介绍说,自17世纪至19世纪末,由于欧洲殖民者毁林开荒,美国森林消失的速度相当惊人,东部林带遭受的破坏尤其惨重,许多山岭变为不毛之地,水土大量流失。这种现象终于引起全国的忧虑和关注。1875年,美国通过《公共领土法》,将大片土地划归国有,并建立了黄石等森林保留地。1891年,第一部森林法诞生,隶属内政部的森林保护局也相应成立,授权保护国家森林。据说这也是世界上的首部森林保护法。同年还建立了国家公园制度,规定园内飞禽走兽、一草一木等所有自然资源,未经特许不得触动分毫。此后100年来,有关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的法律和规章制度都得以陆续建立并渐趋完善。
美国国会1897年通过的《有机物管理法案》,首次规定了国家森林的用途,如持续提供木材、优质水源、野生动物及休憩场所等。本世纪初的一项法律授权联邦政府从国家林业收入中提成,用于森林防火等。1930年的《纳特森—范登堡法案》规定,林木采伐业必须上交部分收入,以营造人工林。1958年的《研究拨款》法,要求国会每年为森林研究提供专项经费。此外还有多项法律,对森林火灾后的树木补栽、濒危动物的保护、林地矿产资源的利用等,都有明确规定。
经过长达1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美国在保护森林资源方面取得了可观成就。
首先,建立了有效的全国森林管理体制。1891年至1906年,有6000万公顷森林置于联邦政府管辖之下,初步形成国家森林格局。此后,面积又有所扩大。目前全国已有156处国家森林、60个国家公园。国家森林面积已占全部国土的8.5%,若加上国家牧场、流域等,“公共领地”面积占全国面积的30%。据森林局统计,1990年全国森林中,国有林、私有非工业用林分别占28%、57%,工业用林只占15%。森林局现有4万余名雇员,年预算达30亿美元。除直接管理国家森林外,该局还负责帮助各州及全国私有林地者预防并控制森林火灾,提供教育和咨询,种植树木,改善流域、消灭林区病虫害等。
其次,恢复并保持了相当规模的森林资源。本世纪初,联邦政府从弗吉尼亚、西弗吉尼亚、马里兰等地购回大量荒山秃岭,包括现今著名的总统休假地戴维营周围山地,实行封山育林,如今已经森林密布。目前美国森林分布,除城市、建筑、道路占用部分林地外,已基本恢复到15世纪末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时的情景。
再次,保证了森林的长久利用和多种效益。目前美国林木生长积蓄量已超过采伐和损毁量,形成了良性循环。除工业用途外,这些森林保存、繁衍了大批珍稀动、植物,涵养了水源、减少了土壤侵蚀,清洁了空气,美化了环境,为人们提供了滑雪、驾艇、打猎、垂钓的度假胜地,发挥着经济、社会、生态等多种综合效益。当前美国尤其重视森林对维持整个自然界生态系统平衡的巨大作用。
美国100多年来究竟颁布了多少项有关森林的法律?这位森林法专家也说不清。瑟曼先生说,仅联邦政府一级即有数百项,去年通过国会批准的即有40项。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法规需要不断修改、补充,或重新制定。
                   (本报华盛顿电)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