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阅读
  • 0回复

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发出通知 发动团员与青年参加“中苏友好月”的活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0-20
第1版()
专栏:

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发出通知
发动团员与青年参加“中苏友好月”的活动
【新华社十九日讯】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于十八日发出关于发动团员与广大青年参加“中苏友好月”的通知。原文如下:
苏联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三十五周年纪念节即将到来。为了庆祝这个节日,并用苏联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建设成就的具体事实,在人民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前途的教育,进一步发扬中苏两国人民的友好团结精神,使广大人民充分了解强大的中苏友好同盟在加速我国建设和保卫和平事业中的伟大意义,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决定从十一月七日到十二月六日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中苏友好月”。各地团委应动员全体团员及青年群众积极参加这次“中苏友好月”的活动,使他们受到一次很好的教育,并学习苏联青年建设祖国的光辉榜样、努力掌握文化科学知识、积极参加祖国的建设事业。各地团委应执行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关于举行“中苏友好月”的通知,参加当地“中苏友好月”的筹备工作;并根据当地中苏友好协会关于“中苏友好月”的实施计划,制定自己的工作计划,动员团员和广大青年参加各种集会,如庆祝会、讲演会、座谈会、苏联电影晚会、与苏联代表或专家的联欢会等。凡访问过苏联的团的干部、团员、少年儿童队员,更应以亲身的见闻宣传苏联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建设成就与苏联人民对中国人民的友好,如作报告、写文章、或参加其他活动。各地团报、团刊,在十一月初均应以关于苏联建设成就及中苏友好的宣传为中心内容。各地团的组织并应协助各地中苏友协巩固和发展其组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