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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举行第84次常务会议 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收养法(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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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31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举行第84次常务会议
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收养法(草案)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李鹏总理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第84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草案)》。两项法律草案经修改后,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认为,我国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3以上。他们将是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根据我国国情,制定一部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是十分必要的。
会议完全同意法律草案中体现出的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的指导思想。认为按照这样的指导思想制定出的这部保护法的执行,有利于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发展,使他们真正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
会议在讨论制定收养法的重要意义时认为,收养子女涉及公民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鉴于目前收养子女的实际情况,迫切需要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收养法律。执行现在拟定的这部收养法所作的法律规定,有利于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促进家庭和睦稳定和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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