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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召开《税则》审定会议 关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 田纪云出席会议并讲了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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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10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召开《税则》审定会议
关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
田纪云出席会议并讲了话 
据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6月5日至10日在北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审定会议。会议审定的《税则》是将现行《税则》转换采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目录,《协调制度》目录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使用,它标志着我国关税制度一项重大改革。
田纪云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他说: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中,关税是一个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为了进一步做好关税工作,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关税税率要适度,并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好税率调整工作;二是关税制度要进行改革,使之与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结合的经济体制相适应;三是要加强关税的征管工作,认真查处偷税、逃税等违法活动。田纪云指出,这次采用《协调制度》目录的新《税则》邀请了各方面的专家共同审定,是改革关税制度中走群众路线的一个创举,也将使新《税则》更符合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利于国际交往。他要求有关部门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共同努力,保证新《税则》顺利实施。
会议开幕时,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关税税则委员会主任王丙乾在会上作了题为《集中力量,搞好海关进出口税则的审定工作》的工作报告。新《税则》对于发展国民经济,扩大对外贸易,促进与各国的经济往来,将产生重要作用。
审定后的新《税则》将于1991年11月1日对外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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