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阅读
  • 0回复

工商联合共同推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13
第2版(经济)
专栏:

  工商联合共同推销
山东省泰安市供销社 李洪泰
处理积压产品,生产厂家撇开流通渠道自销,势单力薄,一时难以奏效。如单靠商业系统销售,又会造成工厂积压转嫁成商业积压的态势。所以工商之间加强联合,共同推销积压产品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方式。一、双方的联合不是单纯的一卖一买的关系,而应是互担风险,互惠互利。工厂可采取保本或稍少蚀本,降低出厂价的办法,让利于商业部门,产品由商业部门销售,商业适当加差率保本微利销售,让利于消费者。对部分季节性产品,双方协商调整差价以适应市场需求。二、工厂把产品展销会办到农村去,依靠供销社网点多、面广、信息灵的优势销售,或由供销社代销或与农民易货交换农产品等。三、工商联销,需有资金为保证,银行对此要给予支持,并在结算时避免造成新的“三角债”。同时需要在合同履行方面给予法律监督。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