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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土地承包 健全人口制约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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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04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人口与计划生育

  完善土地承包 健全人口制约机制
中共安徽省怀远县委 潘成国
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之所以难度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过程中,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没有与计划生育的义务紧密结合起来。首先,实行生产责任制之初,按人承包土地,孩子多,承包的土地就多,孩子少,承包的土地就少,使少孩户感到吃亏,想多生孩子多承包土地。其次,人口变化较大,但承包土地一直未作调整,使一些农户认为,生多生少与承包土地无关,少生不如多生。第三,有些超生户为躲避计划生育,长年外出,致使土地荒芜,拖欠农业税、定购任务和集体提留,不履行承包土地的义务,集体对此无能为力。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把农户承包土地同实行计划生育结合起来,建立起人口增长的制约机制。在扩大完善土地承包试点过程中,首先注重用数据说话,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的紧迫性。去年进行完善土地承包试点的12个村,1980年人均土地为3.22亩,而1990年人均土地减少到2.53亩。严峻的事实给广大干部群众敲了警钟,不少群众说,再不认真抓计划生育,要不了十年,人均土地就不足一亩了。在试点村我们把十年来人口变化的情况逐户核实,张榜公布,根据计划生育政策,确定予以承包土地的合法人口。县委、县政府依据省人大条例制定了11条政策规定,其中,明确全县农村承包土地合法人口统一的时间界限,超生户必须在规定时限前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交纳多子女抚育费,才能承包相应的土地,否则,超生的人口不增加承包土地,并扣除父母中一人的承包土地;节育对象如不采取措施,则不予承包土地。另外,还规定了人口变化时调整土地的具体办法:对独生子女户,多承包1人份土地;计划内生育户,增加口粮田,减轻负担;计划外生育二胎户,减少口粮田,增加负担;对三胎及三胎以上户采取限制土地承包措施。通过这些措施,促使农户认真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同时也利于农户承包土地的相对稳定。
目前,全县已有近100个村在完善土地承包试点工作中采取了上述做法,有力地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进展,也在全县农村引起了很大反响。河溜区大成乡近年来一直是计划生育后进单位,今春提前完成全年任务,一跃成为全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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