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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言人就“6·13”事件发出呼吁 两岸通力合作打击海峡走私 希望台方将“鹰王号”船及船上人员、货物尽快交厦门海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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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06
第4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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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总署发言人就“6·13”事件发出呼吁
两岸通力合作打击海峡走私
希望台方将“鹰王号”船及船上人员、货物尽快交厦门海关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 海关总署发言人今天就6月13日发生的我厦门海关6位关员在查缉走私船时被台湾军舰拦截带往台湾一事发表谈话。
发言人说,6月13日,巴拿马籍“鹰王号”船在台湾海峡向我大陆渔船卸交走私香烟,被厦门海关802缉私艇缉获。台湾军方在接到“鹰王号”谎报遭海盗抢劫后,出动舰艇,将“鹰王号”船和已经登临该船执行缉私任务的厦门海关6名关员一起带至台中港。“鹰王号”船的其余22名船上人员,由厦门海关802缉私艇带回厦门接受调查。
事件发生后,我有关方面立即与台湾有关方面联系,希望台方立即将我6名海关关员送回,并将涉嫌向大陆走私的“鹰王号”船、船上人员、货物一起交还厦门海关依法调查,一并处理。台有关方面确认“鹰王号”确系在台湾海峡进行香烟丢包走私、我海关关员系执行正常的缉私任务,并已于6月18日将厦门海关6名关员送回。我们对此表示赞赏。但是,台湾有关方面又以种种理由,将“鹰王号”船、5名船上人员、货物留在台中港,迄今不交给厦门海关。对此,我们深表关切。
近年来,走私分子利用两岸关系的不正常状态,在台湾海峡疯狂进行走私犯罪活动,已经严重地破坏了大陆的经济秩序,损害了两岸人民的切身利益。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采取切实措施,严厉打击海上走私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们曾一再呼吁两岸有关方面进行合作,共同打击海峡走私活动。“6·13”事件的发生,再次证明了两岸合作打击走私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也为真正进行这种合作提供了机会。我们认为,台湾有关方面迟迟不把“鹰王号”船、船上人员、货物交给厦门海关,客观上将助长走私行为,不利于今后两岸合作打击海峡走私,而且损害两岸人民的共同利益。我们希望台湾有关方面从大局出发,经由两岸有关方面进行具体商讨并作出安排,尽快将“鹰王号”船、船上人员、货物送交厦门海关查处,以便对维护台湾海峡的正常秩序、共同打击走私犯罪活动显示出应有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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