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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 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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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09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
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7月2日发布命令,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管理条例》颁发全军实施。
据《解放军报》报道:《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由总则、范围及项目划分和程序、项目审批权限、计划管理、施工管理、财务管理、物资供应以及奖励与处罚等12章51条组成,是今后军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依据和基本法规。
《条例》明确规定,军队工程建设是国家基本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任务是为巩固国防,保证部队执勤、训练、生产、生活需要提供工程保障,全军必须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和军队建设的大局,遵循新时期的军事战略,按照军队建设的特点和财力、物力的可能,立足现有,着眼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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