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3阅读
  • 0回复

摒弃地方主义 维护法律尊严 常宁法院断案不疏外地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1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摒弃地方主义 维护法律尊严
 常宁法院断案不疏外地人
本报长沙7月19日电 记者吴兴华报道:湖南省常宁县人民法院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执行外地当事人的各类案件,维护了国家法律尊严,赢得了社会的好评。
去年元月至今年5月,共执行外地当事人各类案件58件,执行标的75万余元,占执行案件总数的27.7%,其中该院处理外地当事人申请执行的18件;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结案的28件,委托执行率为100%。
常宁县法院把重视外地当事人案件,对外地法院委托执行、请求协助执行和外地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坚持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安排,优先执行。今年5月1日,广东湛江市霞山区法院派员来常宁县法院,要求协助执行常宁县大义山有色矿预付款16万元纠纷案,常宁县法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放弃节日休息,立即带领执行庭的同志赶到50公里远的被执行人单位,组织被执行人学法律,在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法院采取果断措施,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看到当地法院动真的了,便履行了义务。
该县某公司拖欠深圳某公司贷款3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该公司依靠“保护伞”拒不执行。县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率员执行时,县有关领导出面干预,这位副院长一面向领导作解释工作,一面做被执行单位的教育工作,终于顺利地执行了此案。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