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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积极支持抗灾救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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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20
第2版(经济)
专栏:

  财政部门积极支持抗灾救灾
据新华社北京七月十九日电 财政部今天向各地发出电报,要求进一步动员起来,坚持抗灾救灾,努力做好财政工作。
财政部的通知说,各级财政部门的职工都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处理抗灾救灾中的问题,决不允许拖延、贻误时机。财政部门要掌握灾情,根据财力状况,积极筹措救灾资金,政府确定由财政部门拨付的救灾款要迅速拨付。保证抗灾救灾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并要协助有关部门管好用好救灾款。要杜绝挪用、浪费救灾款的行为;一经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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