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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非职务发明创造实施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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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2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解决非职务发明创造实施难
本报记者 罗华
编者按:今年以来,本报不断接到一些有关专利实施纠纷的信件。从中明显看出,许多纠纷是由非职务发明创造在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所引起的。要减少和防止这类纠纷的发生,促进科技发展,重要的是要解决好非职务发明创造实施中的问题。                   
在我国,几年前一般人对“专利”这个词还颇感陌生;如今,发明人申请或获得专利权的消息时有所闻,一些企业推出新产品,也往往标榜专利产品进行宣传,人们对专利制度的了解越来越多。以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为核心的专利制度,在促进科技发展中日益显示其重要作用。目前,全世界已有159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专利制度。我国从1985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专利法,承认技术成果的商品性质,结束了技术成果被随意无偿占用的时代,极大地调动了科技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发明创造积极性。截至今年2月底,中国专利局共受理国内外专利申请174004件,有64668件被授予专利权。专利技术实施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我国的专利工作有一个突出特点,非职务发明创造占较大比重。从1985年4月到今年2月,非职务发明申请占国内专利申请总量的67.2%,授权占国内专利授权总量的63.6%。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或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而我国非职务发明所占比重大,说明群众性发明创造热情很高。但非职务发明由于受各方面条件限制,在实施上常遇到一些困难。
据中国专利局对1989年6月以前已授专利权和正在审批的专利申请的抽样调查,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实施率只为14.8%,职务发明创造的实施率为45.2%,后者是前者的3倍。显然,大量非职务发明创造并未转化为生产力。
专利技术可以是合理的构思、技术方案,在已授权的专利技术中,有许多并未通过试验验证,有些只是试验室成果,或只进行过小试。将它们推广应用,变成工业产品,往往需要进行二次开发,需要一个再创造过程,解决生产环节中的诸多问题。
在我国,非职务发明者个人一般无力完成应用、开发过程,主要还是靠企业来实施,但企业又不愿独担风险,即使某项专利技术有一定的开发价值,也不容易找到生产厂家。安徽巢湖市一位教师的“双向调控栽培盆钵”专利技术,可使盆栽花卉15天不浇水,还能使盆底空气流通,这一专利如实施,可获明显效益,且拥有广阔市场,而巢湖市却无一家窑厂愿意开发这项专利。现在非职务发明大多是通过技术市场转让实施的,但一些大中型企业往往对上级计划安排的实施项目感兴趣,在资金、物资、设备方面好落实,不担风险,却很少通过技术市场购买专利技术;对实施专利较积极的乡镇企业,因资金缺乏、设备供应情况不佳、议价原料太贵而导致专利实施中断者不少。
要解决非职务发明实施难的问题,首先要提高专利技术的质量。不少人对专利还有一种模糊的看法,认为只要获得专利权就算取得国家级成果,就可以一劳永逸,坐享其成。其实,申请专利是为了在法律的保护下实施技术,如果一项技术根本不能实施,没有市场前景,就不宜申请专利。对个人来说,这一点尤其需要考虑。非职务发明人应注意了解市场需要,提高设计水平,力求使自己的发明创造切合生产实际,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加强专利技术的中间开发也很重要。部分专利技术不太完善,从事中间开发的中介服务机构在一些地方应运而生,为专利技术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如陕西西安电扇厂的“专利技术经营服务部”,联系了上百个发明人,选择有价值的项目进行中间开发,解决了非职务发明人缺乏开发手段的困难,使电扇厂有了坚实的技术后盾,也为其他接产的厂家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在中间开发阶段,发明人和开发人应相互信任,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实施的成功,不要因为合作不好而影响实施,这样的例子也并不鲜见。
国家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扶持专利技术,特别是非职务发明的实施,帮助开发一些好的项目。目前,一些银行只给列入有关部门开发计划的专利项目贷款,而大量的专利项目难以列入计划,无法申请贷款,在其他方面也享受不到相应的优惠政策。如何为企业实施专利技术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值得很好地研究。有的专利管理局设立专利实施基金,用于资助开发专利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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