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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改革后工作效率提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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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0-24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唐山市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改革后工作效率提高
编辑同志: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中,有四分之一曾经学过旧法或作过旧司法工作。解放以来,这批人员没有认真进行思想改造,反而常以懂得旧法而自傲。不少没学过旧法和没做过旧司法工作的干部也受到他们的影响。如某文书员缮写文件时,把一些陈腐的“法言法语”和格式记下来,准备以后使用;他认为不学会那一套,就不能作司法工作。有的旧人员写完判决后,竟洋洋自得地徘徊朗诵。在司法改革运动中,该院领导上针对上述情况,号召每个干部端正立场,进行思想检查。在检查中,旧司法人员揭发了自己的旧法观点、旧司法作风,找到了努力的方向;工农出身的干部,过去立场不稳的,也表示决站稳立场,摆脱旧法观点的影响,并说:“过去不会写判决很发愁,要求调动工作,现在问题解决了,一定好好干。”思想初步澄清后,工作效率提高了。如案件的审理过程简化了,加快了;又如过去每人每天只能写两份判决书,现在即使是较复杂的案件也能写出十份。
高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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