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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国民议会通过新宪法和新选举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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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0-24
第4版()
专栏:

罗马尼亚国民议会通过新宪法和新选举法
【本报讯】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新宪法和新选举法已经罗马尼亚国民议会第十三次例会通过,这是罗马尼亚人民在争取自由和独立、争取废除人剥削人制度、争取建立社会主义和争取和平与各国人民友好的斗争中的伟大胜利。
七月十七日,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新宪法草案制订委员会通过了新宪法草案,并决定将草案提交全国广大人民群众进行讨论。这个草案立即成为全国人民注意的中心,并受到了热烈的拥护,截至国民议会在九月下旬举行第十三次例会为止,总计有一千万以上的公民参加了讨论,并提出一万八千八百三十六件修正案和建议。
在通过新宪法的国民议会例会上,首先由罗马尼亚工人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部长会议主席乔治乌—德治代表新宪法草案制订委员会,作了关于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新宪法草案的报告。乔治乌—德治指出:新宪法草案是和一九二三年至一九三八年的资产阶级—地主政权所制订的宪法完全不同的。而且也和一九四八年公布的宪法在国内情况上相比较也已大大不同了。那时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才宣布成立不久,国家正处于革命转变过程的初期。国内工业绝大部分仍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国营钢铁工业才占百分之二十,社会主义农业在当时还未存在。而今天,在罗马尼亚,工业中社会主义部分已占百分之九六点五,在一九五一年底制造生产资料的工业的产量又已为全部工业产量的百分之五四点四。在农业中社会主义成分在迅速发展,目前国营农场已经巩固,全国已约有一千五百个集体农场,一千一百多个共耕互助组。在贸易中社会主义部分已占百分之七六,在主要工业企业、运输业、银行、林业及其他方面,社会主义所有制已经成为人民民主国家不可动摇的基础。人民民主制度已经确定地巩固了。罗马尼亚目前正处在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人民正确地把新宪法叫做建设社会主义和建立劳动者幸福的宪法,乔治乌—德治又说:在新宪法草案公布后广大群众参加讨论新宪法草案这一事实说明了人民民主政权的伟大活力,它和人民间的牢不可破的联系,也说明了全国人民为完成五年计划和建设社会主义而努力的决心。乔治乌—德治具体说明了那些建议是正确的,那些建议是错误的。在乔治乌—德治报告完毕后,会议对他的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一致通过了新宪法草案。议会同时通过了国民议会的新选举法,并批准了国民议会休会期间国民议会主席团所颁布的某些法令。
又讯:本届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国民议会的任期将于十二月二十八日届满,国民议会主席团已确定于十一月三十日举行国民议会议员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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