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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镇企业应实行分类指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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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03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对乡镇企业应实行分类指导
七月二十二日《经济参考报》发表文章,提出对不同地区的乡镇企业应实行分类指导。文章说:八十年代,我国农村已经逐步摆脱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突出的标志是以乡镇企业为主的农村非农业产值已经超过农业产值,在农村经济中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今后,各级计划部门应该把乡镇企业置于国民经济的整体之中,纳入各行业的发展规划,逐步优化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大力推进乡镇企业的技术进步,使乡镇企业从整体素质上向高层次发展。
对不同地区的乡镇企业,在发展方向和速度等方面,要区别对待,实行分类指导。沿海开放地区,应该积极发展出口创汇和为城市配套的工业,要在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和提高效益上下功夫。乡镇企业有一定的基础、但尚不发达的地区,应该在巩固发展现有企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粮食等农副产品运销服务业务。在边远山区、贫困地区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乡镇企业则应该充分利用当地原材料,开发多种资源,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走出一条尽快脱贫致富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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