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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宏获“抗洪救灾模范民兵干部”称号 同时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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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0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李德宏获“抗洪救灾模范民兵干部”称号
同时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本报南京8月9日电 江苏省扬州市政府、扬州军分区受省政府、省军区委托于昨日上午在泰县隆重举行授予在抗洪救灾中英勇献身的泰县兴泰乡共产党员、退伍军人、基干民兵营副营长李德宏“抗洪救灾模范民兵干部”荣誉称号命名大会。
李德宏同志是泰县兴泰乡薛庄村人,在今年7月上旬的抗洪救灾斗争中,不幸以身殉职,年仅32岁。
江苏省政府和省军区于7月27日联合做出决定,授予李德宏“抗洪救灾模范民兵干部”荣誉称号。
8月5日,省政府批复扬州市政府的报告,同意追认李德宏为革命烈士。
           (孔德宏 丁昌桂 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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