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阅读
  • 0回复

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巨款 原铁道部运输局长徐俊被判死缓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1-08
第1版(要闻)
专栏:

  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巨款
 原铁道部运输局长徐俊被判死缓
本报北京1月7日讯 记者毛磊报道:61岁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徐俊今天低垂着脑袋,在法庭接受对他的判决——“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定。
徐俊是1989年10月25日被检察机关批准,依法逮捕的。他的案件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郑州铁路局侯创国、潘克明行贿案暴露出来的线索而一举查获的。
徐俊自1987年12月至1988年7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数次贪污运输款、监运费等公款10.2万余元。徐俊还伙同他人收受贿赂,1988年4月至1989年2月,徐俊得赃款3.17万元及价值2300余元的电冰柜1台。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