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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发布新产品鉴定验收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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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1-08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计委发布新产品鉴定验收办法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 (记者姜在忠)为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国家计委近日发布的《新产品鉴定验收办法》中规定,在今后的新产品鉴定验收中,不仅要评价其技术水平的高低,还要对其市场前景和社会经济效益做出评价,从而为正式生产提供依据。
新产品是指民用工业产品中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产品,或在结构、材料、工艺等某一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的产品。国家计委发布的《办法》中规定,新产品鉴定验收应由上级部门主持,并由上级部门确定鉴定验收方式。对于一般新产品,由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省级专业检测机构,按照有关标准、指标对新产品进行检测、做出评价即可;属于重大成套新设备、替代进口或有出口潜力的新产品,突破性新材料、新器件以及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新产品,应由开发计划下达部门或开发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作为鉴定主持单位,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及主要用户组成鉴定委员会,以鉴定会的形式对新产品进行审查、评价,并作出结论;对工程性、专业性较强或为主机厂配套的生产资料类新产品,可由上级部门主持验收。
为了对新产品市场前景、社会经济效益作出客观、科学的评价,《新产品鉴定验收办法》还规定,对于新产品的鉴定验收,不仅要聘请具有该行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还要聘请具有较丰富的经营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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