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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退伍军人家庭是否应交优抚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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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1-0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有问有答

  农村退伍军人家庭是否应交优抚费?
问:我是50年代的老义务兵,我的3个儿子也曾相继参军入伍,在部队服役十几年。请问像我这样的退伍军人家庭是否应交纳义务兵优抚费?
                  河北大城县 李振平
答:我国兵役法规定,“家居农村的义务兵家属,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给予优待。优待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规定”。
前不久,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交通等项经费,属于农民负担的乡统筹费,由乡人民政府定项限额提出预算,经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由基层筹措。这些经费包括优抚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每个农民都有承担的义务,农村退伍军人家庭也应承担。       
         民政部优抚司 段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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