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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严惩制黄贩黄的犯罪分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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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1-1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
 要求各地严惩制黄贩黄的犯罪分子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出关于正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严惩制黄、贩黄的犯罪分子。
通知要求对在《决定》公布施行后发生的案件,依照《决定》的规定办理;对在《决定》公布施行前发生、公布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刑法第九条规定的原则办理;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淫秽物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处罚的犯罪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均不再以投机倒把罪论处。应依照《决定》第二条中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提出,在《决定》公布施行前发生的、已由人民法院依照当时的法律规定作出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的案件,不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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